你們要這樣禱告(二):經文根據-馬太福音六章五至十五節。
 主所教導我們的禱告…常有人稱牠為「主禱文」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這一個禱告不是主自己的禱告,乃是主教導我們禱告…是我們應該好好的學習的。…主是說:「你們要這樣禱告」…不是教我們學着說,乃是教我們禱告要這個樣子。這個禱告,可以把牠分作三段:第一段是關乎神的事,是我們對於神的三個心願的禱告(9~10),這是基本的。第二段是關乎我們自己的事,是我們的祈求(11~13 上),是求神保護我們的禱告。第三段是我們的宣告,是我們對於神的讚美(13 下)。
(摘自倪柝聲弟兄著作 禱告的職事)

 

         對於神的三個心願
 第一是「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」。神今天有一個盼望,就是我們都在這裏禱告,願意人都尊神的名為聖。神的名在天使之中是被高舉的。可是在地上,人對於神的名隨便的用,連偶像也用。人妄稱神的名的時候,神沒有從天上打雷向人發怒,神隱藏祂的自己,好像沒有祂一樣。人妄稱祂的名,神沒有作任何事來對付這樣的人。但是,神要祂的兒女禱告:「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」弟兄姊妹,你如果愛神,你如果認識神,你就越願意人都尊神的名為聖。如果有誰妄用神的名,你感覺難受,你的心願就越加強,就越迫切的禱告說:「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,」直到有一天,人都把這個名分別為聖,誰也不敢再妄稱祂的名。
 「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!」神的名不光是我們用口對祂的一個稱呼,並且是我們從主所得的一個大啟示。神的名在聖經中是用來標明神給人對於祂自己的一個啟示,就是給我們對於祂的一切的認識。神的名說明神的本性,把神的那個完全顯明出來。這不是人的魂所能明白的,乃是主所顯明與我們的(約十七6)。主說:「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,還要指示他們,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,我也在他們裏面。」(約十七26)這告訴我們,認識神的名是需要我們的主指示了再指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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